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本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否则无效。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认识字,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如果该当事人缺乏读写能力,他/她需要找到一位可以代表自己签字的人,这个人需要有法定资格,比如律师、公证员等。在这种情况下,这位代表签字的人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上添加一句话,表明离婚协议书是代表当事人签署的。
其次,如果该当事人无法找到代表自己签字的人,另一种选择是让该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自己的指纹。这种方式虽然不是签字,但是同样可以代表个人意志。同时,为了证明该当事人真实地阅读并同意协议书中的内容,有关部门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比如聘请专业的法律翻译人员逐句阅读协议书,或者向该当事人简单地解释协议书中的内容。
总体而言,离婚协议书对于不认识字的当事人来说,并非完全无效。只要该当事人能够做到代表自己意志签署协议书,并且已经明确了协议书的内容和后果,那么离婚协议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为了保证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当事人尽量在签署前请专业人士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