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进行城市规划、改善市区环境等公共建设,为此而拆除部分或全部私人房屋,面对被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向其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因此,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强制性补偿措施,一般不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然而,拆迁安置费用是需要被拆迁居民向政府缴纳的,这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搬迁补助,二是房屋补偿款。其中,搬迁补助是指政府为了帮助拆迁居民搬迁到拆迁安置房而提供的一定费用,这包括了办理搬迁手续、搬运家具等所有与搬迁有关的费用。房屋补偿款则是指被拆迁居民原先的房屋、土地等被政府拆除后,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给予的补偿标准。补偿款的数额根据被拆迁户原有房屋或土地的面积、位置等因素而定,居民可以根据补偿款的数额选择购置房屋或租赁住房。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需要额外缴纳费用,而拆迁安置费用需要被拆迁居民缴纳,这是一种补偿措施。政府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被拆迁居民的基本权益,也体现了政府的人民至上的治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