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万构成的罪名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公共职务的便利,侵吞、私分、挪用或者违法出卖国家或者集体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属于侵吞、私分、挪用财物,且挪用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额,因此构成了贪污罪。贪污罪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损害社会风气,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的刑罚分为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情节严重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因此,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4万元,构成贪污罪,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之,挪用公款4万构成的罪名是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在工作中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职业操守,远离腐败行为,为社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