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改造、土地征收等原因,政府需要拆迁居民住房,并将被拆迁居民安置到新建的住房中。在我国,拆迁安置房缴契税的方法一般有以下两种:
1.公房统一缴纳: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政府或房管部门出资修建或购买的,因此契税可以由政府或房管部门代管,居民无需个人缴纳。政府或房管部门会将居民安置到的房屋及购房补贴金额等一并写入契税缴纳证明。
2.个人自行缴纳:若政府或房管部门不统一代管,居民需要个人缴纳。此时,根据国家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契税按照商品房的标准交纳,即房屋总价的3%。缴纳时需要准备房屋的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材料,并向当地税务部门支付相应金额的契税。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契税缴纳方法与普通房屋一样,但是契税的代管方式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居民在购置拆迁安置房时,应根据当地政策了解具体缴税方式和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