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城市发展中为了公共利益而对市民住房进行拆迁,并给予相应的安置房,以满足拆迁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于拆迁安置房,涉及到契税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的公共事业,因此不需要进行契税的缴纳,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的过户和产权变更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其次,针对拆迁安置房出售的情况,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如果是自住住房的话,不超过2次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而如果是出售给第三方,则需要缴纳1%的契税。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拆迁赔偿过多,导致安置房的市场价值超过赔偿所得,此时,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需要进行契税的缴纳。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契税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政府安排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免除契税;如果出售给第三方,则需要缴纳契税。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契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