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非银行机构提供的贷款业务。在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业务中,借贷双方的财产权发生变更,固然存在一定的纠纷风险,但如果按照合法的程序操作,这种私人借贷是完全合法的,不算是挪用公款。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使用、占用公款等公共财物,而未经合法程序,未经授权就占用、使用、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挪用公款这一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还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违法问题。因此,私人借款与挪用公款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在实际生活中,私人借款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种财务活动。人们在生产、生活、消费等方面,需要一定数额的资金,经常会向亲朋好友、同事等进行借贷。具有一定基础的私人借贷交易,有助于缓解资金短缺、减轻经济压力和促进经济发展,对于维护个人和社会的经济秩序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如果私人借贷交易采用违法手段进行,如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借贷或用公款进行私人借贷等行为,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因此,私人借贷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在贷款的过程中进行债务履约的监督,以避免因为私人借贷而引发的纠纷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