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和我的前配偶张某在共同生活时,曾经发生过私人借款的事情。由于婚姻出现不可挽回的破裂,我们现在需要一份离婚协议书,以规范各自的利益和义务。
一、关于私人借款的清偿事宜
我与张某因办理房屋贷款的事宜,共同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我单独向张某借款10万元。现在离婚,关于私人借款的清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张某同意承担共同借款20万元的偿还责任,因此我不再有义务对共同借款承担责任。
2、我单独向张某借款10万元,该笔借款约定的偿还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现在剩余2万7千元未清偿。本协议签署后,张某将在一个月内向我全部偿还该笔借款。
3、如张某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该笔借款,我有权依据法律诉讼解决。
二、其他规定
1、房产归属:我们共同购买的房产,根据公证机关的裁定,已判定归属于我个人所有,张某放弃对房产的任何要求和利益。
2、财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书签署之前,我们已经进行了财产分割协商,最终结果是双方各自保留各自的目前所有财产,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财产转移或偿付。
3、子女抚养:我们共有一名子女,孩子在我们离婚协议签署前已由我抚养,张某不要求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以上内容均是我们自愿遵守的协议,双方遵守该协议的所有约定,不存在任何强制性质。我们已经完全了解这份协议的条款,并在签署协议书之前,经过认真思考及相互商议,认为该协议书各项约定均符合自愿、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已达成共识。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协议涉及的任何问题,应向当事人所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双方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