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挪用公款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可以单独构成犯罪,也可以同时构成犯罪。在定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况。
以诈骗为例,诈骗罪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他人财物,使被害人受到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实施行为。即实施欺骗行为,毒害行为或者转移财产行为,一般包括虚列假设、利用关系、信用诈骗等行为。
二是欺骗手段。是指实施欺骗行为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欺骗手段必须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
三是诈取财物。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诈取了他人财物或者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
如果被告人犯有诈骗罪,那么定罪的依据就是上述三个要素。
挪用公款又称挪用公共财物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使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
二是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
三是挪用后不返还公款或者不上缴公款。
如果被告人犯有挪用公款罪,那么定罪的依据就是上述三个要素。
总的来说,不同犯罪行为的定罪依据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并考虑犯罪情节和影响等因素进行适当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