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当一对夫妻决定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为夫妻双方的权益保障提供有效的手段,也可以确保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律效力。然而,一些情况可能会导致所签订的协议需要被撤销,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离婚协议公证需要被撤销的情况:
1、双方达成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不完全或者明显不公平的情况,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2、离婚协议在公证时未经过当事人的充分了解或者未经过法律程序,也可能会导致协议需要撤销。
3、持有公证书的当事人提到协议时,发现了新情况或者新证据,改变了原来达成协议时的法律事实,也可以申请撤销。
综上所述,只有在上述情况出现时离婚协议公证才需要被撤销。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的撤销需要尊重协议书的内容,不能一味地否定原来达成的协议,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以替代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