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为了推进某一城市或区域的现代化建设而对居民住房进行拆迁,与被拆迁居民的协议。拆迁协议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保证其合法性和公正性。但是,对于一些居民而言,他们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误解或者被迫情况下签署了协议,导致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与他们的真实意愿不符。于是,他们可能会想要取消拆迁协议。
事实上,拆迁协议公证后也可以被撤销。首先,拆迁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另一方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同时取消该协议。其次,在签订协议前,公证机构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审核,但协议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还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断才能确定。如果确实存在违法情况,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此外,如果拆迁前政府出台了新的拆迁政策,并对协议内容进行了调整,居民也可以选择撤销原有协议,重新签署新的协议。
总之,拆迁协议依据法律进行公证,但如若协议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局势变更或出现其他非正常情况的时候,则可以进行撤销。需要提醒居民的是,撤销协议是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包括提出申诉、进行法律诉讼等步骤,如果不法地强制要求撤销协议,则需要警惕。建议居民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应仔细阅读,理性思考,避免因为各种原因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