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双方经过协商或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一份协议,内容涉及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公证可以使协议更具有约束力和效力。公证完成后,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按照约定执行即可。
然而,如果公证后双方发现协议有错漏或不适合自己的利益,是否能撤销离婚协议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比如:
1. 双方还未签订协议公证前,有重大变化出现,比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离婚协议需要重新制定。
2. 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存在重大缺陷,使得协议无法执行或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失,需要对协议进行修订或重新起草。
3. 公证时存在作假、强制等情况,使得双方签署协议时并不知晓情况,需要撤销公证及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后的撤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双方需要撤销协议,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法律程序才能达成协议,否则就会违反法律规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慎重考虑,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尽量避免出现需要撤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