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房因为其为政府或开发商向拆迁居民提供的住房,通常不得出售。但是,有些拆迁居民在拆迁安置房住了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想要出售该房产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那么,拆迁安置房出售需要交多少税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房产税,二是个人所得税。
对于房产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出售的应按照规定的房产税计算公式计算,缴纳15%的税费。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房产税=房产评估价值×1.2%×15%。评估价值的确定需要由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房产税的数额。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连续满五年,房产税率会降低至1.2%。
对于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收部门规定,拆迁安置房出售的收益为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纳税方式如下:对于持有拆迁安置房满两年及以上的个人,按照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拆迁安置房不足两年的个人,按照所得额的30%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附带的土地权属未完全划定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未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不管房屋使用时间多长,都按照短期纳税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税费,还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出售可能需要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例如产权转移费、印花税等。这些费用数额都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的计算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还有其他相关费用需要缴纳。所以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出售前,建议提前了解相关的规定、法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