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土地和房产是有明确的归属权的,因此,拆迁安置房也是有所有权的。在一些城市的拆迁安置政策中,规定被安置的居民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把安置房转卖,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在厦门市的拆迁安置政策中,规定了以下几点:
1.拆迁安置房属于被安置居民的产权,但出售需要经过政府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批。
2.被安置居民出售拆迁安置房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存在需要卖房的情况,需向拆迁部门递交申请并接受审核。
3.没有经过政府的审批、未按照规定出售、过户或将拆迁安置房进行抵押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在规定的时间内是不能被卖或抵押的。但如果居民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卖房,可以向政府递交申请,并接受严格的审核程序。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问题需要遵守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