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通过拆迁安置户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方式,尽可能保障城市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然而,由于城市更新过程中往往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拆迁补偿不公、安置房质量差等,导致一些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对于能否买卖拆迁安置房,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早期的政策对此也较为模糊,一些地区为了避免房价上涨,特别是炒房现象,规定拆迁安置房不得买卖。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相关政策也允许拆迁安置房买卖。例如,在部分城市,拆迁安置房周围存在商业和交通配套设施,价值有所提升,因此规定允许拆迁安置房买卖,但价格也要由政府主导。
在厦门市,政府曾经规定拆迁安置房不得买卖,但是实际上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拆迁安置房的建筑年代已经过去十几年,房屋的使用状况和人口流动性也发生改变,买卖甚至是必要的。有人认为,如果政府不允许拆迁安置房买卖,会推动黑市交易,进一步危及公共安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拆迁安置房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实现公益目标而建设的。因此,如果拆迁安置房被非法买卖,将会严重损害城市的公益性质。因此,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应该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尽可能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城市更新和居住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