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安置受到城市拆迁政策影响的居民而建造的住房,目的是为了保障这些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在政府将这些房屋分配给居民之前,居民通常需要签署一份使用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居民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的。
此外,拆迁安置房由政府提供,居民通常只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管理费,而不需要支付租金或按揭贷款等费用。这也就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并不能被用来作为投资或炒作房地产的手段,因此,居民也不应该把拆迁安置房当作一种投资手段。如果居民违反协议,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买卖拆迁安置房,那么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如果居民拥有拆迁安置房,他们应该将其视为一种保障自己基本居住权益的房屋,而不是一种投资手段。他们应该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将其出售、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以维护政府的拆迁政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除非政府对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居民才能更改其使用或处置方式,否则买卖拆迁安置房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