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能,因为街道办事处并不是合法的产权方。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每一处不动产都有其合法的产权方,可能是个人、企业或政府机构等。只有产权方才有权对该不动产进行处置,包括收购、出售、租赁等。而街道办事处只是政府机构中的一部分,负责管理、监督、协调社区事务,其并不是一个合法的产权方。
在拆迁过程中,产权方或者行政机关会与拆迁户签订协议,规定双方在拆迁过程中的一些基本事项,比如拆迁款使用、安置、搬迁时间等等。如果和街道办事处签约,就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因为街道办事处不具备法律上的拆迁权利。
同时,如果出现了产权方和拆迁户之间的纠纷,街道办事处也无法介入调解,也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因此,拆迁过程中一定要与产权方签订拆迁协议,才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