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符合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生活所必需的用地,由村集体或农民集体所有并管理使用。因此,每个村庄所拥有的宅基地仅供本村农民选址建房使用,不能随意转让给其他村庄的农民使用。
在规定上,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宅基地作为集体资源的使用,需按照本地政府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及使用,出现不同村庄之间买卖势必引发很多矛盾与争议。村民间如发现有其他村庄农民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使用,可能会觉得不满及不公平,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其次,每个土地资源的开发都必须要遵守耕地保护的原则,符合当地人口分布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出售宅基地可能会导致村民变卖宅基地,这样会导致不良的土地利用形势,解除其他村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扰乱村庄的安定。
最后,农村宅基地的权益归于集体所有且供本村农民所使用,出售或买卖跨越村庄可以导致产权的复杂化。即便可以跨村庄出售,也需要进行诸多的手续,如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证办理、建房验收等,且需要收取更高的税费,这会增加买卖成本。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同村不能随意买卖。政府需要加强监管,遏制这种行为来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合理使用,保护农村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的银行、物流和技术也需要积极参与农村宅基地的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和更加完善的监管措施,推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