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拆迁安置房被规定为“限售房”,只能用于“房改”等特殊情况安置,不得买卖。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是国家为保障城市拆迁户基本居住权益而建设的一种住房形式,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设并免费分配给拆迁户居住使用的,是一项特殊房产政策,与普通商品住宅有很大的不同。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下,拆迁安置房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其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以保障拆迁人的住房权益,并避免社会秩序混乱。如果拆迁安置房可以随意买卖,那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让拆迁户失去基本的住房保障,从而加剧社会矛盾。
除此之外,拆迁安置房的价值也远远低于商业住宅,因为它是由政府投资兴建而来,所以其建造成本比商业住宅便宜,而且在产权上也存在差异,所以不能和商业住宅相提并论。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拆迁安置房买卖而从中牟利,南京市政府一直在加大对拆迁安置房的监管力度,并且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定,确保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者不受到损害。
总之,拆迁安置是一项政府为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权益的特殊政策,拆迁安置房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于非拆迁户而言,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合法的,违法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于拆迁户,拆迁安置房仅仅是基本住房权益的一种保障,在使用方面也是有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