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住房政策及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第一套房。
首先,个人购房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首付比例的优惠以及契税减免等。但是,这些政策仅适用于在城市或城镇区域内取得的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等居住类房产,并不包括农村宅基地。
其次,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条例》第五条规定,“宅基地的使用者只有用于居住的土地才能够算作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用途只限于居住,不能用于投资、经营等其他商业用途,也不能出租转让。因此,农村宅基地相当于是一种住房补贴,用于满足农村居民的居住需求,并不具备一般商品房的投资属性和收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属于第一套房范畴。农村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后,如需购买城市内的住房,则按照购买第二套房的方式进行,不能再享受第一套房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