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村宅基地是指集体农用地上划拨给农民个人或家庭建造住房使用的用地,并不属于房屋所有权范畴。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房产,也就不属于首套房。
购房政策中的首套房是指购买第一套的住房。它主要是针对购房者的住房需求而制定的政策,以鼓励和帮助人们更好地解决居住问题。而农村宅基地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权益而产生的一种土地承包和使用制度,主要作用是为农民提供基本住房和生活条件。因此,它并不适用于首套房政策的优惠政策。
此外,如果购买农村宅基地后,在其上建造了房屋并申请了不动产登记,这类不动产仍然不能归为房产。而只能称之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您名下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再购买农村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仍不能享受首套房购房政策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