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协议离婚便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协议离婚,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通过自主协商,达成离婚意向并制定了具体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那么,民法典颁布后协议离婚是否有效呢?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1031条规定,协议离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的申请;
(二)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四)没有以虚假离婚协议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可见,协议离婚要符合夫妻真实意思表示、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等多个要求。如果协议离婚不符合这些要求,便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生效。因此,民法典的实施并未改变协议离婚的生效标准,只是更加重视夫妻真实意愿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进一步规范了协议离婚。
二、协议离婚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婚姻法》和民法典规定的办理离婚的程序和内容并没有大的不同,都是需要由夫妻双方达成协议,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达到法律效力。因此,从概念上来说,协议离婚在民法典实施后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协议离婚的执行可能会因司法实践的不同而出现分歧。例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如何制定具体离婚协议、如何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等,可能因为地区、法官等因素而产生差异。这对离婚双方来说,可能会带来一些额外的成本和不便。
因此,总的来说,民法典颁布后协议离婚依然有效,但需要提醒双方,在协商离婚时一定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财产划分协议的制定等。此外,离婚申请人需要有合法的离婚事由,否则协议离婚也不会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