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新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在离婚协议签署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此时应如何办理离婚呢?根据过渡性规定,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仍适用原来的婚姻法规定。具体而言,可以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离婚,即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提交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范围不清、合法性存疑等问题,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双方进一步完善离婚协议内容。
总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要求应严格遵守,离婚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应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离婚。在各地遵守新的法律规定的同时,也应尊重过渡期规定,完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