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属于民事行为,其开始颁布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应在家庭法庭或公证处提交并签署,然后被认可或核准。
在民法典中,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较为详尽。在协议离婚书面协议达成后,双方应根据法定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协议书,也可在公证处签署协议书,并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认证。
2.法院的审查
法院会对协议离婚书做出审核,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法院发现协议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要求双方重新协商、修改离婚协议。
3.离婚协议的认证
离婚协议若被法院确认合法、有效,法院将对离婚协议进行认证,认证后的离婚协议生效力就与法院的离婚裁定相同。
4.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还需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离婚证。
在所有步骤完成后,协议离婚可以正式颁布。通常情况下,此时需要一段时间来执行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如分割共同财产、确定抚养子女的方式等。所以在一部分地区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形成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