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指的是夫妻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其实离婚协议逐步走向规范化,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开始的。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改革开展的如火如荼,民众经济状况也逐渐得到提升,人们对婚姻观念、生育观念等等也更加开放和自由。家庭离婚因而成为了一个愈加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等财产关系的问题却往往会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健全或不够完善而引发复杂的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门逐渐严格化离婚手续,规范离婚程序,离婚协议因此而产生。
具体来说,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婚姻法》。该法规定了离婚的法律程序和具体要求。然而在实际中,由于各地区财产分配制度的不同和法律规定上的漏洞,离婚过程和结果得到了各种干扰,使得依照《婚姻法》分割夫妻财产的规定进行调解困难重重。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形成了离婚协议这一概念。初期的离婚协议并未得到法律的保障,是以自愿约定为主;但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夫妻在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被视为法律文件,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也是离婚协议渐行渐广的重要标志。
到现在为止,离婚协议已经成为离婚的标准程序,促进了离婚的合法化和向和平离婚的方向发展。而离婚协议书也成为了平衡夫妻关系、保护孩子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离婚协议的内容也逐渐完善,例如现在很多协议已经包括合理财产分割、婚姻债务分配、抚养权、探视权、赡养义务等一系列内容。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因其能保障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合理、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优点,从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0多年和发展。其不断完善和规范也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