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最早可以在双方达成离婚意愿后开始起草,通常在法律程序正式开展之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离婚协议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离婚的谈判,以达成两个人都认为公平的分配财产,抚养孩子等事宜。
但是,有些人可能会把协议放在最后一步,即在正式的离婚申请之后。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考虑他们的决定对他们和他们的孩子的影响。在另一方面,一些夫妻可能已经就离婚协议的主要概念达成了一致,但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落实细节,并确保这些协议能够真正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无论何时开始起草离婚协议,都需要涉及很多问题,例如分配财产、抚养孩子、扶养费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小心处理,并确保所有协议都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否则将会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来解决这些问题。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可以开始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程序之前自愿达成一致时开始起草。由于其中许多问题涉及到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因此需要从一开始就确保它们都是双方能够接受的,避免在离婚程序后再次引起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