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期是指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段时间内,当事人可以自行撤回协议的期间。离婚协议期的起始时间一般是指协议书签订之日,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成立,协议期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离婚协议期是为了保证离婚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后有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协议的内容,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可以自行约定协议期的时间长度。但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离婚协议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在离婚协议期内,双方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的变化自由撤回协议。当一方不愿意履行离婚协议时,对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协议期已过,当事人之间不能随意撤回协议,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能解除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一种措施。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拥有一个相对充分的时间来考虑协议,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个人意愿,在此期间内可以自由撤回协议,真正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