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拆迁安置营业税是根据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进行计算的,税率为5%。具体来说,针对拆迁安置房产开发商和装饰公司,所征税款的计算公式是:实际销售额×5%。例如,如果一家公司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屋总收入为100万元,则应缴纳5000元的营业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合肥市政府购入的拆迁房屋,不需要征收营业税,而对于未达到卖给开发商或装饰公司的拆迁房屋,在移交给合肥市政府的时候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此外,在计算拆迁安置营业税的时候,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例如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税款的优惠,确保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平衡。
总的来说,合肥市的拆迁安置营业税是根据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以一定的税率进行计算的,营业税的征收减轻了社会大众的税负,有利于拆迁安置的合理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