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协议离婚应当书面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民法典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双方当事人应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探视等达成一致,并将协议书正式签署。
2. 一般来说,需要双方都到达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一方无法到场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3. 提交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等)进行审核。
4. 若审核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将出具离婚证明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5. 离婚登记后,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当遵循“自主协商、协议分割”原则,双方应当自行确定财产分割方案,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财产分割方案。
此外,对于子女抚养等问题,离婚时双方应当考虑到子女的需要,达成共识并进行协商,最后确定具体的抚养方案。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抚养、探视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