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具有合法、自愿、协商三个基本特点。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的决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
双方协议离婚要先起草一份书面协议,清晰陈述离婚各项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由双方签名确认。
2.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是协议离婚的基本资料,离婚双方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目的是对离婚双方的身份真实性进行核实。
3.财产证明材料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汽车证、银行存折或支付宝等财产证明文件。离婚后,双方需要重新确认自己的财产状况,保证财产实现公平分割。
4.子女抚养协议书
对于低龄子女,离婚后双方要面临子女抚养的问题,因此需要起草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的承担方案等,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对于成年子女,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归属情况。
5.离婚登记表
协议离婚完成后,双方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相关的离婚登记表,完成登记后方可正式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比较繁琐,但是协议离婚具有自愿性强、审批时间快、实行灵活等优点,对夫妻双方关系的调整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