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其中关注了围绕着婚姻及其关系的法律条款,包括对抚养权的规定。抚养权指的是一个父母或者监护人负责照顾、培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母行使抚养权,如果一个父母行使权利有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可以由另一个父母要求行使抚养权。这一条款强调了离婚夫妻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从法律角度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正当权益,避免受到离婚影响。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抚养权的内容,比如监护人可以行使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需保障子女的利益,未成年人应当有权与父母或者监护人约定抚养方式及其变更等。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抚养权的具体范围和实行办法,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实践需求。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儿童母亲父亲以及其他监护人在保障儿童成长发展方面的责任义务,同时,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这是符合国家法制发展的需求,与社会的整个经济社会制度的保障机制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