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协议离婚的规定相对较为简单。根据《民法典》第十二编婚姻家庭中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即确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事实,并确定了离婚事宜。双方签署协议书,不得超过三个月申请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应当明确协议内容、签署时间和地点,签字应当在协议书最末端,同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此外,适用地方立法也许对离婚协议内容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是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依然需要在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方可生效。当确认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时,人民法院将发出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是离婚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具有速度快、处理费用低等优点。但是,协议离婚也会面临存在某方协议违约的风险,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并认真约定各种可能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避免产生纷争和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