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儿女没有对父母的抚养权。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子女是父母养育成人后回报父母的人,而不是父母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的人。而该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认可程度也较高。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不断有案例发生,对于这一传统观念的立法和实践也逐渐有所探讨。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依据《婚姻法》规定,确定了子女不能向父母提出抚养令的裁定。它表明,孝道仍然是我国特有的基本伦理观念,但同时强调父母也应该充分履行自己的责任,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儿女没有法律上的抚养权,但在社会、文化层面上,我们依然重视子女对父母的孝道义务,同时也对个别情况下对父母支持的制度安排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