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抚养权不应该成为争夺的对象,它应该是父母共同关心的问题,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以考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裁决。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龄较大,应该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孩子过于年幼,可以考虑通过心理评估了解他们离开一个父母可能带来的影响。
2. 分析争议双方的能力。要充分评估双方的养育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尤其是孩子生活的质量和稳定性。
3. 合理划分抚养权。如果孩子在离异后已经习惯了与一个父母在一起,那么可以考虑给予较多的抚养权给该父母。如果两个父母的养育能力相近,那么可以考虑轮流抚养。
4. 有一个中立的人存在。有时,争议双方无法为孩子的利益达成共识,需要请一个中立的人参与协调。这个人可以是法官或者独立的调解人。
总而言之,争取儿女抚养权应该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要充分考虑孩子的需要和养育能力,避免独断和偏袒。同时,需要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并有必要寻求第三方协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