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叔叔并没有直接的权利争夺侄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双方无法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其他人是否有资格担任监护人。
如果侄子的父母都已过世或无法履行监护义务,则依法应由父母依法指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未指定监护人,依照法定规定,一般情况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进行监护。而如果所有的近亲不能担任监护人,则由法院指定一名适合的人士担任监护人。
所以,叔叔如果想要争夺侄子的抚养权,需要先证明侄子的生父生母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或已全部过世。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抚养权。但是要注意,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承担起监护职责,包括精神、物质和教育等方面。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抚养权的决定都应该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而非成年人的私人利益。因此,叔叔应该认真考虑孩子的需要和利益,决定是否要争夺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