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抚养权如需更改,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比如原来的抚养人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抚养孩子。比如抚养人去世,或者负担较大等等,都可以成为更改抚养权的正当理由。
第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作出判决。
第三、必须有证据证明:要切实证明更改抚养权的正当理由,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失去工作的证明、生活负担的证明等等。
如果以上条件都符合,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更改抚养权:
第一步,与原抚养人进行协商。如果原抚养人自觉放弃抚养权,则应签订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提交人民法院审批,达成协议。
第二步,仍然无法协商,则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诉讼申请。在审理期间,法庭会进行调查取证,并听取双方的意见,判断是否符合更改抚养权的条件,并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合适的裁决。
总之,更改离婚四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在法律和实践方面符合要求。如果您需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请及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依法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