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合法协议,用于规定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孩子抚养权、房产等。离婚证则是公证机关签发的一种文书,用于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是离婚的法律证明。
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之中,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最终签署的文件,其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上的条款除非当事方再达成协议,否则不得更改。而离婚证明是法律手续中最后一环,离婚证明上的信息,包括夫妻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时间、离婚登记时间、离婚原因等,一旦登记不得随意更改。
实际上,离婚协议与离婚证的存在是相辅相成的,离婚协议是两个离婚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而离婚证则是离婚的法律证明,离婚证的发放需要有相应的离婚协议作为前提条件。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和离婚证都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是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规定离婚事宜,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是公证机关签发的文书,证明夫妻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