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和办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离婚证是人们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申请的一种证明离婚的手续,其作用类似于结婚证。一般来说,申请离婚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夫妻双方必须达成同意离婚的共识,双方必须已经分居一定的时间等。
而离婚协议则是夫妻在离婚前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它是一种规定离婚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婚姻债务的返还、子女抚养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对于离婚的双方来说,具有约束力,可以实现对于离婚的各项事宜进行公正合理的解决。
在实际的离婚过程中,一般先要达成离婚协议,再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因为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的结果,需要经过双方认真审核和签字生效,离婚证则是离婚双方按规定手续领取的一种证明。
因此,办理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都是离婚过程中必须要走的程序,但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件,各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