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交纳的税种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契税是指房屋买卖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房屋交易契税应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购房者需缴纳契税,比例为房屋交易总额的1-3%不等,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而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由于其属于政府进行征收后再进行卖出,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契税比例为2%。
个人所得税是指卖方从房屋买卖中所获得的收益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个人出售房屋所得收入超过20万元(即第一套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若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50万元(即第二套房),税率为30%;若超过50万元(即第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为40%。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买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卖方则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拆迁安置房买卖中,上述税种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房屋交易总额和个人所得收入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买卖时,要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当地政策,确保交纳的税费合法合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面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