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指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因各种原因需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合法文书。离婚补充协议的办理地点与离婚协议相同,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办理方式:
1.自行协商签署:如果双方离婚后关系较好,可以自行协商修改或补充离婚协议,并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书。此时不需要到相关机关办理。
2.司法机关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或是修改内容涉及离婚协议的执行,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争议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由法院进行调解、裁判或者审核。如果是之前的离婚协议未登记,需要双方一同向当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才能进行补充。
3.公证机关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经由公证员审核行政程序、双方意思自主等方面均符合合法要求后,颁发公证书并盖章,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补充协议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可行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无论采用何种办理方式,都需要注意申请材料的充分和合法性,以防措施不当导致后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