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我国管理婚姻、家庭等相关事务的机构,其中包括离婚的办理手续。离婚补充协议是指离婚后,夫妻协商达成的一些有关共同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协议。那么,民政局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补充协议并不是民政局正式的办理手续之一。经过法律程序离婚时,需要前往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民政局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进行处理。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后,夫妻需要达成一份离婚补充协议,协商解决离婚后的所有细节问题。
因此,民政局并不提供离婚补充协议的办理服务。但是,民政局会对夫妻协商的补充协议内容进行一定的审查,确保协议合法合理,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总结来说,离婚补充协议并不是民政局正式的办理手续之一。民政局只负责正式离婚的办理,对于离婚后夫妻达成的补充协议会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合法合理。夫妻可以自行商议并签订离婚补充协议,但不需要通过民政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