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国家和公共财产的权益,破坏了公共利益的平衡,所以被我国法律视作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的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罪名为“挪用公款罪”,其主要表现为:
(1)职务侵占: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侵犯国家和公共财产的行为。
(2)行为要素:具有违法情形的意图或者明知行为违法而仍然实施的行为要素。
(3)刑事责任:依照其挪用金额大小判定刑事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法中关注的一个犯罪行为,其揭示了国家和公共财产的保护、国家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社会价值,对于让我国法制建设更加成熟、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