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社会的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被列为贪污罪之一。具体而言,挪用公款被定义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或者所在机关的公款挪用或者自行使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共利益,而且有可能给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凡是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都将受到刑事追究。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则可能被认定为行政违法行为,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赔偿挪用的公款或者给予单位经济损失的赔偿。同时,公职人员还可能承担政治责任,失去原来的职务、津贴或者福利。
总之,挪用公款是严重违背社会的法律道德准则的行为。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严重性,从而积极树立廉洁、公正的职业道德观念,对挪用公款的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