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指个人或团体透过职务或其他渠道获得公共财产后,将其款项或物品挪作他用或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属于违法占有行为。普通主体挪用公款在刑法中被称为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侵犯国家财务利益的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财政及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只要是挪用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财产,都会涉及到挪用公款罪的问题。具体情况包括:以职务之便,将公款用于自己或他人的私人目的;将公款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自己或他人所需的商品或服务;无需批准,私自占有或使用公款,或以变相方式调用公款支付高成本费用等。
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的浪费和挥霍。而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人也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和制裁,包括行政处罚、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等。因此,在从事工作时,要充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违法占有公共财产,维护公共利益,为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