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被个人或者组织占为私有,或者用于其他不当的用途,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职责使命,会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和谴责。
如果挪用的公款被归集体所有,仍然是不合法的。首先,公共资金是为了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而设立的,如果被占为私有或用于不当用途,就无法实现公共服务的目的,从而削弱政府公信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其次,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相关责任,否则就会让不法之徒逃脱法律制裁,给其他人传递了不良示范。第三,挪用公款归集体所有,虽然不再是个人占有,但归属权的问题会变得复杂,一旦发生争议,将会引起民事纠纷。
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政府部门应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预算控制管理,确保公共资金的合法、规范使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公众也应加强监督,对违法的挪用公款行为及时举报,发挥公民的监督作用,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