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的抚养权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变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孙子的抚养权一般由其父母行使,但如果父母不能行使抚养权或者抚养孙子的需要,可以由祖父母亲属代行。当然,如果孙子的父母同时离世或无力行使抚养权,则由其他近亲属代行,如叔伯、姑妈等亲属。
其次,如果监护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抚养条件发生了变化,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孙子的最佳利益考虑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
1.监护人无力或者不愿履行抚养职责。
2.监护人对孩子实施了虐待、忽视等恶劣行为,不能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3.孙子住所发生变化(如搬家、转学等),或某一方不能履行抚养职责的情况。
此外,孙子的抚养权可以被其他亲属或非亲属人接管。一般情况下,如果亲属无法代行,民政部门和相关社会福利机构也会介入并派遣专人负责抚养工作。
总体而言,孙子的抚养权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变更,变更过程需要到法院申请,并经过审查确认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