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因此,挪用公款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还了钱,是否还会被定罪呢?这是一个需要仔细分析的问题。
首先,挪用公款本身就已经犯了法律,无论是否还了钱,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就像盗窃行为一样,偷了东西后把它还回去也是不足以免除罪责的。因为罪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侵权行为是不能被简单地抹去的。
其次,假设挪用公款的人在被发现后立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返还了所挪用的公款,这种行为有可能在量刑时被考虑。但是,返还公款不能彻底免除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如造成的社会影响、职务上的严重失误和同事们的质疑等,这些后果都会对犯罪人产生不可消除的影响。
最后,挪用公款的人只有在依法认罪并取得宽大处理时,才有可能减轻处罚。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认罪态度诚恳,并愿意积极主动地赔偿损失,同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有可能会得到宽大处理,比如减轻刑罚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的人即使还了钱,也不能因此逃避法律制裁。但如果能够通过认罪、赔偿损失等方式,体现出诚恳的悔过态度,那么有可能得到轻判的机会。因此,挪用公款的人应该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返还公款,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