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万构成的罪行是贪污罪的一种。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侵吞、窃取、侵犯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行为。
在本案中,挪用公款2万的行为已经涉嫌贪污罪,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公务职务、工作职责所掌握、管理、保管、处分的公共财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贪污罪已经成为社会公认的败坏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和社会公平公正,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对于贪污罪的打击和惩治显得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贪污罪的调查和打击,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实现公平公正的司法、尽快将罪犯绳之以法。对于那些蓄意违反国家法律的贪官污吏,必须严惩不贷,用法律的力量恢复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