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行政与刑事责任并存的违法行为。挪用公款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承担公共事务、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将属于国家、集体或公众的资金挪用为个人或团体所用的行为。
挪用公款十万构成了贪污罪。在我国《刑法》中,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将应当履行的职责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十万已经构成了贪污罪,主要看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一般情况下,只有所挪用资金较大且用途明确才会被认定为贪污罪。如果所挪用资金较小且用途不明,通常只会构成行政责任。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对社会和国家造成的伤害也非常大。一旦发现有人挪用公款,必须要严肃对待,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被认定有贪污行为的人员,国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追回被挪用的公款。以此来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纯洁。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我们的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警惕性和管控,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纯洁、和谐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