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被发现,想要避免受到惩罚是不可能的。因此,一旦被发现挪用公款,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赔偿。
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和解等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挪用金额较大,可能需要进行刑事追究。
在刑事追究中,被告人可以主动认罪、积极退赔等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罪责。如果被告人主动认罪和积极退赔,对于减轻自己的罪责有很大的作用。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只要赔偿了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其实不是这样的,赔偿只能减轻罪责,而无法免除罪责。如果被告人主动退赔挪用的公款,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要避免挪用公款带来的麻烦,最好的方式是不要挪用公款。如果已经挪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赔偿,最大限度地减轻罪责的影响。赔偿并不会免除刑事责任,只有尽早认罪和积极退赔挪用的公款,才能减轻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