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18岁的未成年人已经达到法定成年的标准,自然不再需要由父母或监护人来行使抚养权。因此,抚养权会自动归属于未成年人自己。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未成年人身患重病或成长环境不好,可能需要法院或政府机构介入行使抚养权。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因疾病或残疾需要抚养,则抚养权归属于家庭成员。如果未成年人身处危险环境,如被虐待、遭受家庭暴力,抚养权则可能归属于当地的民政局。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受到保护权、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和参与权等。在未成年人的各种权利中,“受到保护权”是最核心的一项,法律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和方式,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因此,无论抚养权归属于家庭还是政府机构,都应该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出发,制定最适合未成年人成长的方案和措施,以保障他们的成长。